12月14日,云南省發改委、云南省能源局聯合下發《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
《通知》明確:新能源項目上網電價機制2021年1月1日-2023年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的項目,繼續執行2023年上網電價機制。
2024年1月1日-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的光伏項目月度上網電量的65%、7月1日-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的光伏項目月度上網電量的55%在清潔能源市場交易均價基礎上補償至云南省燃煤發電基準價。
2024年1月1日-6月30日全容量并網的風電項目月度上網電量的50%、7月1日-12月31日全容量并網的風電項目月度上網電量的45%在清潔能源市場交易均價基礎上補償至云南省燃煤發電基準價。